通过电视会议进行公寓组装:机遇还是问题?

(作者:Federica De Pasquale-数字公寓天文台负责人-AIDR)将近一年来,我们已经习惯了“在线生活”,这种流行病的必要性甚至导致我们不那么习惯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引入虚拟购物车和诸如DAD,聪明的工作或网络研讨会之类的词。

在这种“连接”的环境中,通过视频会议组织和参加公寓集会似乎是完全正常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自2020年66月受到监管以来,以这种方式召开的共和党大会数量可笑,这是通过对执行民法规定的第126条进行了修改,并分别对第2020号法律进行了两项修正/ 159年,然后通过第2020/XNUMX号法律。 有很多原因不允许该程序在共管公寓的现实中启动,而且我认为至少在短时间内不容易解决。

让我们从公寓管理员开始,他们中的许多人不习惯使用技术来管理自己的管理员的会计,甚至不那么能够使用IT工具来组织程序集。 或者,正如那些使用此方法的人所认识的那样,问题还在于召集的过程,该过程更为复杂,每次都必须征得“多数公寓”的同意,这样才能有效地考虑视频会议的组装。 (在页边空白处,第66条显示Att。CC)。 董事确定的另一个困难是,确保所有有权参加会议的人参加会议,并确保他们在整个会议期间保持联系。

公寓,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一个双重问题,一方面,我们与“数字原住民”没有关系。 实际上,大多数业主是老年人,他们在使用计算机,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方面遇到困难。 另一方面,对公寓的根深蒂固的信念是,他们在场的情况下对会议的讨论感到轻松,认为这种方法更加尊重了他们在讨论中的干预权。

实际上,在这最后一个方面,它们并不是完全错误的,因为立法者,公寓事务的小鉴赏家,已经批准了一项不清楚而混乱的修正案,即使是在适当的情况下插入,例如第66条中关于实施公约的规定。民法典。 我谨在此提醒您,强制性的,因此,以共管条例规定的召集大会的任何规定为准,即使具有合同性质。

最后,正如民法典所述,必须保证所有公寓在会议期间享有参与和干预的权利,对于许多甚至超过100或200个住房单位的公寓现实都产生了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对公寓的管理已经很复杂。大会在场,更不用说遥不可及了,正如您所知,在大会期间,总工会并不总是在家中,而且甚至连从现任议员中任命的总统也不能胜任他作为情势和担保人的任务。参与者只是那些有权的参与者。 正如民法始终在该法第67条中所规定的那样,如果不考虑困难,它就可能难以检查必须编写的代理的准确性。

然而,在这个禁止聚会的时期,我们本来可以期待在视频会议中举行特别大会的热潮,这对于至少要通过税收优惠特别是建筑物的翻新进行审批至关重要110%的超级奖金,但事实并非如此。

除了获得这些激励措施的官僚主义困难之外,《 2021年预算法》将这种困难延长到2022年14月,并且其中还包括了消除建筑障碍的工作,在许多公寓中,都在寻求解决方案,使会议能够考虑到即使XNUMX月XNUMX日生效的最新《总理令》也不会禁止举行不公开会议,但强烈建议远程举行。

只有时间可以让我们评估通过电视会议进行的公寓集会是否将成为常规做法,与此同时,应通过特定的培训课程并强制性地开放信箱来对公寓和管理员进行更大程度的数字化,这是适当的。认证电子产品(PEC)。 最有可能的是,召集所需的程序以及执行程序也将得到更好的监管。 实际上,根据现行立法,我们很有可能在司法机构面前见证视频会议期间通过的决议的众多呼吁,并且很可能是担保人为保护个人数据而进行的干预可能与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持有个别公寓的数据有关的隐私权受到侵犯。

执行民法规定的第66条案文

大会,以及每年以普通方式通过art表示的决议。 管理员认为必要时,或者在至少两个代表建筑物价值六分之一的公寓提出要求时,可以以特殊方式召集守则1135。 十天的要求白费后,所述公寓可以直接提供召集服务。

在管理员缺席的情况下,可以在每个公寓的倡议下召集普通和特别议会。

包含会议议程的具体指示的通话通知必须在首次会议召开日期之前至少五天通过挂号信,认证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并应包含指示会议地点和时间,或者,如果以视频会议方式提供,则为将举行会议的电子平台的时间。 如果缺少,延迟或不完全召集应享权利的人士,则可根据本法第1137条的规定,在异议或缺席的情况下取消股东大会决议,因为没有适当召集。

第二个呼叫的会议不能与第一个呼叫的日历日相同。

董事有权召开数次连续会议,以确保会议以短期方式召开,并在一次通知中通知有资格的当事方,并在其中注明有效延续会议的进一步日期和时间。

即使公寓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大多数公寓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视频会议来参加会议。 在这种情况下,由秘书起草并由主席签名的会议记录将发送给管理员和所有公寓,并具有与开会相同的手续。

通过电视会议进行公寓组装:机遇还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