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終用d.lvo攔截了

更清晰的司法和新聞關係,而不堵住媒體。 政府改革了竊聽這項調查的基本工具,保證了受憲法保護的主要利益之間的適當平衡:《憲章》第 21 條規定的通信保密和知情權。 事實上,今天,部長會議為實施 2017 年授權法的立法令亮起了第一盞綠燈:總理本人 Paolo Gentiloni 在會議結束時向國家守護者宣布了批准。海豹隊安德里亞·奧蘭多。 真蒂洛尼解釋說,這項改革「在不損害新聞自由權的情況下將避免濫用」。 「該條款解決了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它並沒有限制治安法官和執法機構在調查中使用竊聽的權力,相反,它在某種程度上使要求對針對公眾的最嚴重犯罪進行竊聽變得更容易奧蘭多部長補充道,「所引入的限制並不限制調查工具,而是在與犯罪無關的情況下降低新聞洩露的風險」事實。 改革實際上乾預了截取材料的選擇:那些被認為與調查無關的材料,實際上甚至不需要轉錄。 審查將經過司法警察、負責調查的檢察官,必要時與辯護人進行盤問,最後由預審法官決定。 針對欺詐性竊聽設立了一項具體罪行,最高可判處 4 年監禁。 檢察官將負責保護“聽證會”,並管理“機密檔案”。 此外,為了保護隱私,同一司法文件中「必要時」只能報告竊聽的「必要段落」。 這些病毒也可能在家中透過「間諜病毒」(例如特洛伊木馬)被檢測到,用於恐怖主義和黑手黨犯罪或發生犯罪活動。 否則,將傳喚地方法官來證明其使用的合理性。 最後,將簡化對公職人員犯下的最嚴重的危害公共行政犯罪的攔截授權程序。 停止將涉及防守者及其助手的「傾聽」。 該法令現已提交給主管議會委員會審查,然後返回政府進行最終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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