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喬內:俄羅斯在烏克蘭犯罪的“國際混合法庭”?

(朱塞佩·帕喬內)事實證明,國際社會在聯合國大會和聯合國大會的廣泛支持下 人權理事會, 通過決議 A / ES-11 / L.1,譴責俄羅斯對烏克蘭的侵略行為。 根據國際法,威脅或使用違反《聯合國憲章》的軍事脅迫行動顯然是非法的,做出侵略行為的決定可能會引起國際刑事責任。 我認為,國際社會本身必須在各方面採取措施,確保對通過侵略國際法的嚴重違反行為承擔責任,以便越來越多地遵守《聯合國憲章》並支持建立在基礎之上的國際法律秩序。標準的支柱。

鑑於國際刑事司法機構無權起訴非《國際刑事法院規約》締約國的國家公民所犯的侵略罪,因為在本案中,俄羅斯和烏克蘭都沒有批准《國際刑事法院規約》。在《羅馬規約》中,出現了一系列關於如何在烏克蘭危機的情況下行使刑事管轄權的建議。 例如,聯合國大會可以建議建立一個 混合刑事法庭 或混合和國際化,對於侵略罪在聯合國和烏克蘭之間進行談判和商定,例如 塞拉利昂特別法庭 根據聯合國機構和當地政府之間的協議建立。

當然,可以認為通過聯合國大會建議的決議設立的法庭具有不同的優勢。 首先,採取聯合國全會的方式,這種方式具有多邊主義現象的特點,而且當聯合國的政治機制在身體從 否決權 由俄羅斯。 其次,正如已經提到的,可以舉一個例子 塞拉利昂特別法庭, 組成一個混合刑事法院,它是國家本身意願的表達,而不是一個 Onusian 機構,由聯合國秘書長之間的協議通緝,他已收到 授權 由安全理事會與塞拉利昂政府談判,並由塞拉利昂總統; 也是國際法院的典範 雜種 o 涼爽 的 非凡的房間 下設立的 柬埔寨法院,其中外國法官和檢察官與本國法官一起出席,以確保公平審判。 這些特別分庭的設立是由一個人通過的 決議 聯合國大會批准。 這兩個例子表明,無需通過聯合國政治機構就可以建立法院,這將使基輔政府有機會授予混合法院。 第三,混合法庭將避免,例如,國家機構的豁免問題,並能夠審判它們。

作者認為,可以考慮修改規約管轄規則中的一兩句 國際刑事法院,而不是設立法庭 從頭開始 e 特設. 眾所周知,由於《羅馬規約》締約國在管轄權問題上的立場差異很大,關於侵略罪主題的談判或談判歷來是漫長而有爭議的。 雖然在規約內進行修正將是最佳途徑,但政治意願很可能不希望將涉及非締約國的侵略罪的管轄權擴大到規約。 此類談判將涉及參加國際刑事司法機構締約國大會修正案工作組,就一項大會所有成員接受的修正案進行談判。 無論如何,所有國家都應表明願意遵守《羅馬規約》 修正 2010 年坎帕拉會議期間與侵略罪有關的研究所。只有從那一刻起, 禁止以武力相威脅和使用武力 聯合國憲章的支柱,當每個國家表示願意就其公民不犯下侵略罪或最終將在刑事調查和起訴工具的鏡頭下結束這一問題達成一致時。

已經提出了數週的建議,以建立一個 法庭 在烏克蘭,類似於 紐倫堡,在俄羅斯 - 烏克蘭衝突的情況下起訴侵略罪,即使紐倫堡法院被認為是勝利者的執行機構。 顯然,大會需要迅速採取明確行動,聯合國和基輔政府當局應迅速就建立混合犯罪法庭達成一項協議。 必須確保對違反《聯合國憲章》作為整個國際秩序所依據的規定的行為承擔責任,即《聯合國憲章》中明文規定的禁止武裝部隊強制行動的規定。

Giuseppe Paccione 博士 - 國際法和意大利戰略治理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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